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的通知》(沪环保办〔2015〕517号)及其它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的要求,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及时有效应对和处置事故发生所带来的环境危害,最大限度降低环境污染、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本院特组织相关部门和机构编制了《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该预案是本院实施应急救援的规范性文件,用于指导本院针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行动。
本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批准发布, 2016 年 9月 19日正式实施。本院内所有部门均应严格遵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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