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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上海市教委"晨光计划" 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科技发展处       发布时间: 2025-09-26

2025年度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晨光计划”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本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晨光计划项目的人选须30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本单位在编在岗教师。自然科学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6万元,完成期限一般为24个月。

二、晨光计划实行限额申报,医院限报2项。

三、请填报申请书、个人情况表(打印在一页内)和汇总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见附件),于9月29日前交至科技处,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kykchz@163.com。

四、“晨光计划”依据《“晨光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晨光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沪教委科〔2022〕27号)实行。

五、医院需进行院内遴选,择优推荐。

联系人:陈喆,665921;倪明,665922。

附件下载:

晨光计划申报附件.rar